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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水利学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化学灌浆分会章程
转自: 时间:2007年8月3日9:19

(二00二年十二月十五日,第八届一次会员代表会议通过) 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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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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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水利学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化学灌浆分会。英文译名为:Chemical Grouting Branch Society of Chinese Hydraulic Engineering Society(CHES)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条 中国水利学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化学灌浆分会(以下简称本会)是由化学灌浆科学技术工作者和团体自愿组成的学术性、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,是我国化学灌浆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:团结广大化学灌浆科学技术工作者,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;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坚持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;坚持民主办会;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;倡导“献身、创新、求是、协作”的精神;促进化学灌浆技术科学的繁荣与发展,促进化学灌浆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,促进化学灌浆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,促进化学灌浆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,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贡献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四条 本会隶属在中国水利学会,业务上接受中国水利学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管理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五条 本会办事机构设在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。本会住所:湖北省武汉市汉口黄浦大街23号,邮编:430010; 网址:http://www.cjw.com.cn/ (长江水利委员会),http://www.yrsri.com.cn/(长江科学院), 电子邮箱:jsz716@cjw.com.cn, wangzq@cjw.com.cn, wangdam@263.net, 办公电话:主任027-82829733,13971113268;秘书长027-82829730,13908626905;传真:027-82829730,82829732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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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业务范围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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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围绕化学灌浆科学技术与相关领域开展以下活动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组织化学灌浆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考察活动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普及科学技术知识,传播科学精神、科学思想与科学方法,推广先进技术;举办科技讲座及科技展览等;开展化学灌浆优秀书刊与论文的评选活动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开展民间化学灌浆科学技术交流活动;发展同国外相关学术组织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,为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更新知识,提高学术水平与管理业务水平服务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积极开展中介业务;搞好技术开发、技术推广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;受委托承担工程项目评估与论证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六)科技成果鉴定与技术职务资格评审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七)科技文献整编与技术标准的编审等工作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八)为会员和化学灌浆科技工作者服务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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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章  会 员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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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七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: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八条 凡赞成本会宗旨,拥护本会章程,在水利学科及相关领域内有一定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为本会个人会员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历的科技人员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中专毕业5年以上,大专毕业工作3年以上,本科毕业工作1年以上,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的科技工作者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和长期专职从事学会工作的人员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九条 凡要求入会者,须由本人申请,本会会员介绍或单位推荐,经本会主任委员会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审查批准,即为本会会员。证由本会颁发会个人员证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,享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退会自由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二条 单位会员。凡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、拥护本会章程、愿意参加本会活动的水利及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,以及科研、教学、勘测、设计、施工、建设、管理及企业单位等,可向本会提出申请,经本会主任委员会批准,即为单位会员,由本会颁发单位会员证书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三条 单位会员的权利和义务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选派代表参加本会组织的国际、国内有关学术活动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优先取得本会提供的学术资料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优先承接本会委托的科技咨询项目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按规定缴纳会费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的会籍管理由本会负责。个人会员工作单位的变动,应办理登记手续。单位会员会籍由本会统一管理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交回会员证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会员如果无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六条 个人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发现,由本会主任委员会讨论通过,予以除名;单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主任委员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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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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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,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选举和罢免理事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决定本会终止事宜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六)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八条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,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,须由本会主任委员会讨论决定。提前或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十九条 主任委员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工作并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主任委员会的职权是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选举和罢免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六)进行奖励和表彰活动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七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条 主任委员会须有2/3以上正副主任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正副主任2/3以上通过方能生效;主任委员会2年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信形式召开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一条 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素质好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工作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热心学会工作,密切联系会员,办事公正,作风民主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六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七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任期一届,最长不超过两届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三条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会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检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四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五条 本会离任主任、副主任、秘书长或对化学灌浆事业有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、著名专家、学者,经主任委员会提名和讨论通过,可聘为本会名誉主任或技术顾问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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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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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: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一)会费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二)捐赠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三)基金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四)有关方面资助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五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(六)其他合法收入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二十九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挂靠单位的监督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十一条 本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挂靠单位审计部门的财务审计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十二条 本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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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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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三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主任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,报中国水利学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备案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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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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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主任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。本会终止动议须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以2/3多数通过,并报中国水利学会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委员会审查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前,须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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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第八章  附 则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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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2年12月15日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  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 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主任委员会。 来自中国灌浆料网--碳纤维加固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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